各二级单位✌🏿:
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已经发布《关于做好2013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湘社评[2013]18号),请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成果鉴定申报工作👰🏽♀️🫸。现结合《2013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工作实施方案》🫂🪡,将我校有关申报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成果鉴定的范围和条件
(一)申报成果鉴定的基本要求
1.研究成果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符合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。
2.研究成果中提出的理论🪑🙎🏽♂️、观点、方法和建议、对策应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学术影响;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;所依据和使用的资料与数据准确、完整🥱🔖。
3.项目研究成果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反响,或创造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🧛🏽♂️。
(二)成果鉴定辅助材料
1.成果的综合材料报告(包括成果立项、研究过程、应用转化等情况的简要说明)。
2.公开出版的著作或者公开发表的相应论文。
3.成果的立项🧑🏻🦱、获奖和社会反响等情况。
4.成果应用情况🦸🏻♀️。
(三)下列成果不予受理
1.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、法规的。
2.违反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纲领的。
3.成果存在法律上的权属争议的。
4.已经通过省部级单位组织鉴定的。
(四)关于申报材料作假的处罚
本次鉴定的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,如有作假即使在申报时未发现🙅🏿♂️,参评后一经发现或查明🤵🏿♂️,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将立即其取消当年及以后4年参评资格✌🏼,同时责任人应承担因弄虚作假、剽窃他人成果、著作权归属不明确和不合法而造成的相应的法律责任🔶。
二、成果鉴定申报的程序及要求
(一)有意申报者必须首先下载《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申报总体文件》(详见通知附件),认真阅读实施方案等文件↩️,按要求和程序申报🧑🏭。
(二)所有申报者必须在11月25日前登录湖南社科网(www.hnsk.gov.cn)点击“社会科学信息系统”进行个人注册🦎🛍️,按要求如实填写注册信息并经社科处审核通过后👁💂🏻,才能使用个人账号,进行在线申报(已经申报过成果评奖的申报人如果再申报成果鉴定不用重新注册,使用原成果评奖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,新申报人要重新注册)。
(三)所有申报成果鉴定的网上填报工作请在11月30日前完成,申报成果鉴定的相关信息(著作、论文、调研报告、反响材料及证明等)须全部用PDF或CAJ格式上传🙇。所有申报材料须报社科处逐一审核无误后,由社科处正式提交。
(四)申报成果鉴定材料审核截止时间安排如下:12月2日🤵♀️,文学院🤴🏽🤵🏽、历史文化学院、新闻与传播学院;12月3日,公共管理学院👩🏼🎨、法学院、外国语学院;12月4日🧙🏿💿,教育科学学院🌧👨、商学院🕌、旅游学院;12月5日,音乐学院、美术学院、意昂体育及其他单位🫰。
(五)请有意申报者尽量提前进行申报👩🏻🔬,避免网络申报后阶段数据太多造成网络堵塞,以便社科处跟踪申报情况,做好答疑解惑与申报材料审查等工作🧘🏽♂️。
(六)纸质材料要求:为确保申报材料的可靠性及存档需要👨🏽🦰,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并审核把关👨🏽🏭,必须打印1份与网上电子申报表格相一致的纸质申报表格👼🏼🏇🏻;成果鉴定申报材料,著作需原件👉🏻,论文、调研报告、反响及证明材料可用复印件,请单位科研秘书对原件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署“原件已核”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。所有材料要求放入材料档案袋,并用《鉴定申请表》中封面贴于资料袋面上🦹🏽;同时再将《鉴定申请表》和所有表格各打印1份,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于12月5日报送社科处🤜🏿,逾期不再受理。
联系人🙋🏻:彭正文 电话:88872476 Email😩:kycp@163.com
社会科学处
2013年11月20日
编辑🦊:余友
责编🛻:罗瑞霞
审核🦬:夏禹